我市印发《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》

发布时间:2024-03-06

近日 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印发了

《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》

    为高质量推进中小学“科学”教育改革创新发展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、激活“科学”教育公共活力、推进“科学”教育资源供给侧改革、推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等27条措施。


  • 加强“科学”教师队伍建设,聘请院士、科技专家担任“科学顾问”“科学副校长”,中小学校设立“科技辅导员”,配置“科学”专兼职实验员。

加大理工类博士、硕士学位的“科学”教师招聘力度,实施“学科融合教师”“全科教师”培训培养计划,设立市级“科学名师工作站”等。

  • 进一步统筹科学教育与工程教育,推进“科学”校本课程开发建设,开展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元宇宙、量子科技等科技教育。实施项目化学习,强化学科交叉和个性化培养,用科普讲好中国式现代化故事。


  • 深化“科学”实践六个“100%”。全市学校100%每年开展一次科学节,学生100%参与科学节活动。全市开展“科学”类课后服务活动的学校数占比100%,力争每周参加1次以上“科学”类课后服务的学生数占比100%。

 全市100%的学校走向社会或借助第三方力量开展“科学”实践活动,100%的学校建立“一校一品”的“科学”教育品牌。


  • 设立科学教育研究与实践基地,建立科普教育数字化研学用共同体,培育科普场馆科学教育精品项目。统筹协调博物馆、科技馆、植物园等主动纳入学校“科学”教育课程计划。

 组织教师“实习研究员”“博习会”,组织学生到场馆开展“实景学习”“跨学科学习”等活动。


  •  推动与新加坡、英国、美国等国家开展科学教育交流,设立厦门-香港、厦门-澳门学生“科学”教育合作项目,邀请台湾学生参加每年一度的厦门市科技赛事,深化两岸科学教育融合发展。


  • 设立中小学拔尖创新人才研究中心,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学科培养基地,与国内一流高校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合作培养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自主招生改革,举办科技创新夏令营、冬令营等活动。

接下来,有关部门将围绕27条措施制定详细实施方案,着力在教育“双减”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,提高学生科学素质,一体化推进教育、科技、人才高质量发展。


供稿: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

转载来源“厦门市教育局(ID:xmedu_2016)” 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QlbqVv2tevZlPCra1gK5mg